濟南物流公司:兩部門聯合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發布者:振宇物流 發布時間:2022-03-09 09:55:05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工作原則、參保范圍和計繳方式等進行了明確。《通知》明確,快遞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應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
《通知》指出,在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中應把握四個原則。支持行業發展,聚焦解決快遞員群體工傷保障問題,促進快遞業持續健康發展;規范企業用工,督促企業依法用工并參加社會保險,促進企業間開展公平競爭;創新工作方式,適應行業特點簡化優化流程,提升保障效能;兼顧市場公平,統籌處理企業發展和維護快遞員合法權益的關系,鼓勵商業保險作為補充保障方式。
《通知》針對不同類型的快遞企業明確了相應的參保方式。快遞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應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已取得郵政管理部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可直接為快遞員辦理優先參保;在郵政管理部門進行快遞末端網點備案、不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由該網點所屬的具備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資質和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的企業法人代為辦理優先參保,原則上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地辦理參保,承擔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責任。在《通知》印發之前已經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快遞企業和基層快遞網點,不在上述優先參加工傷保險范圍。
《通知》還對計繳方式做出了明確規定。在費率核定上,各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合理確定本地區快遞行業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因素,具體核定工傷保險費率并適時浮動調整。在繳費基數方面,對難以直接按照工資總額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參保人數,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通知》要求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優化經辦服務,根據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基層網點對象范圍,在經營許可或者備案完成后,按月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基層快遞網點名單,督促相關基層網點及時為快遞員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并繳費。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針對快遞行業特點,簡化優化參保登記、繳費核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強化部門間數據交換和業務協同,推進網上辦、掌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