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物流: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銷分要實名?官方回應
發布者:振宇物流 發布時間:2019-07-08 08:59:07
近日,一條名為“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制’。”的消息在網絡上廣為流傳消息還配有一張公安部新聞發布會的資料圖,讓每一位看到此文的駕駛人都極可能信以為真。
然而
在這里鄭重告訴各位卡友:
這條信息為假新聞!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表示,目前,關于機動車與駕駛證綁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無任何新規出臺,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那么“原規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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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為了讓群眾通過互聯網處理交通違法更方便,防范“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公安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機APP(以下統稱“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主要內容有:
第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交管12123”APP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本人名下機動車,注冊當并登錄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后會自動關聯。)
第二,備案后,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范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①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②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③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12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后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第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3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注:如果車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的注冊用戶,他的車同樣可以備案到其他駕駛人名下。)
來源:物流公會